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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高校贴息助学贷款全面启动

贴息最高达百分之五十,期限延长至八年
2000-09-18 来源:光明日报 王绍雄 胡晓军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王绍雄、胡晓军日前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,贴息最高达50%、期限延长至8年的贴息助学贷款已在该省高校全面推开。新出台的《江西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》为高校贫困学子助学贷款提供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。

根据这一《规定》,该项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,放贷范围为江西普通高校招收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(包括高职生)及研究生,单项贷款金额最高为3万元。为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,学生所借贷款利息的一部分由各级财政部门贴息,最高可达50%,其余的由学生个人负担。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执行,不上浮。该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,如学生在毕业时遇特殊困难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延长,延长后财政不再贴息;如借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,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,贷款本息在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后4年内还清,延长期间财政继续贴息。此外,该项贷款采取了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,可提前还贷,或利随本清,或分项偿还。据了解,仅江西师范大学今年入校的3464名新生中,已有253名与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合同,所涉学费和生活费贷款达977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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